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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

​認識天主教

天主救恩史

你今天有什麼計畫?這個問題為忙碌的現代人而言,是個再熟悉不過的問題了。然而你是否想過:「那天主為我有什麼計劃呢?」是的,天主愛我們,我們都是天主的子女,一個愛子女的父母,對自己的孩子總是為他們多些計畫、多些安排,好讓子孩子能得到好的教育與成長,得到人生的幸福。然而,天主對人類的計畫,看得更高更遠,甚至超乎想像,不只是現世的幸福,更是來世永恆的福樂! 

  • 什麼是「口講聖傳」(Oral Tradition),簡稱「聖傳」(Sacred Tradition)?什麼是「手寫聖經」(Written Scripture),簡稱「聖經」(Sacred Scripture)?
    不論舊約或新約,聖經開始時大都不是手寫下來的,而是以口耳相傳的「口講聖傳」的方式來保存並同時解釋天主的啟示。在經過一段時間後,猶太的司祭、經師或基督宗教的宗徒及其同工才依據這些「口講聖傳」的內容和精神來寫下舊約或新約各部經卷;甚至在「手寫聖經」出現後,「口講聖傳」仍然繼續伴隨著「手寫聖經」來闡釋和教導天主的啟示。再過一段時期,這些原本作為闡釋和教導的口耳傳授中,有一些又被寫下來,成為新增的手寫聖經,舊約的「申命紀」和新約的「若望福音」就是兩個典型的例子。誠如一九九二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頒佈的《天主教教理》第80條所言:「聖傳和聖經彼此緊緊相連並相通,因為兩者都發自同一的神聖泉源,在某種情況下形成了同一事物,趨向同一目標」。 新約時代也是一樣。「我們所說的聖傳來自宗徒,是他們從耶穌的言行舉止所接受,及聖神那裡所學到而傳授的事」(教理83條)。事實上,在新約各部經書被寫下來之前,「口講聖傳」已經是一個活生生的傳授過程, 因此,聖史路加在路加福音的序言中說:「德敖斐羅鈞座:關於在我們中間所完成的事蹟,已有許多人,依照那些自始親眼見過,並為真道服役的人所傳給我們的【口講聖傳】,著手編成了記述【手寫聖經】,我也從起頭仔細訪查了一切,遂立意按著次第給你寫出來【手寫聖經】,為使你認清給你所講授的道理,正確無誤。」 保祿宗徒也在羅馬書中說:「從未聽到祂,又怎能信祂呢?沒有宣講者,又怎能聽到呢」(羅10:14)?在十章17節又說:「所以信道是因著聽道」(採耶路撒冷版),不是因著「讀」道。保祿傳授給格林多教會的是什麼呢?那就是:「我當日把我所領受而又傳授給你們的,其中首要的是:基督照經上記載的,為我們的罪死了,被埋葬了,且照經上記載的,第三天復活了,並且顯現給刻法,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 … 以後,顯現給眾宗徒;最後,也顯現了給我這個像流產兒的人 … 因此,若望福音在結語中寫道:「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;假使要一一寫出來,我想所要寫的書,連這世界也容不下」(21:25)。我們可以說,是在「口講聖傳」這個神聖傳授下產生了「手寫聖經」,並繼續闡釋手寫聖經。新約和舊約都是這樣。聖傳和聖經兩者是宗徒委託給整個聖教會的神聖遺產和信仰寶庫(教理84條)。誠如聖保祿所言:「所以,弟兄們,你們要站立穩定,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【口講聖傳】,或由我們的書信【手寫聖經】所學得的傳授」(得後2:15)。
  • 如果是基督的血肉真實地隱藏在酒餅形下,這也就是說,每次舉行聖體聖事時,基督就要重複地被犧牲一次。但聖經不是明明說:「因為祂奉獻了自己,只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這事」(希七27),基督怎麼能夠為我們死那麼多次呢?
    對天主而言,基督為人類贖罪的犧牲只是一次(希九28),就永遠滿全了天主的正義;對我們而言,基督願意祂的身體成為我們「生命的食糧」(若六35),我們的「日用糧」(瑪六11),是天天可以吃的。因此,對我們而言,是很多次。原來在每一次彌撒聖祭中成聖體時,基督的犧牲,對天主來說,都是發生在天主「永恆的現在」,是「一次而為永遠」的,和歷史上哥耳哥達十字架上的犧牲是同一個犧牲。雖然,天主永恆的現在為我們時空中的人看來,好像可以有很多次,其實,「真實地」(really),「也只一次奉獻了自己」(希九28)。 基督在聖體聖事中的真實臨在是天主教的信仰,由基督親自建立,並由宗徒傳下來的。「聖言成了血肉,寄居在我們中間」(若一14),是天天陪伴聖教會的天主子民,在前往天國朝聖的旅途中,由天主所賜的「天路神糧」;蒙召來赴聖宴的人是有福的。
  • 問:耶穌說:「這〔餅〕是我的身體」,是譬喻的說法,稱作「暗喻」。就像有人說:「人生是一條船」,是說「人生像船行海上,驚險不定」。如果硬照字面解作人生就是一條真實的船,不是很奇怪嗎?
    耶穌曾向門徒說「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」(若六51)這話的時候,門徒也有同樣的疑惑。請看若望福音六章51-69節: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,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。」因此,猶太人彼此爭論說:「這人怎麼能把他的肉,賜給我們吃呢?」耶穌向他們說: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祂的血,在你們內,便沒有生命。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,在末日,我且要叫他復活,因為我的肉,是真實的食品;我的血,是真實的飲料。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便住在我內,我也住在他內。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,我因父而生活;照樣,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,不像祖先吃了『瑪納』仍然死了;誰吃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」……祂的門徒中有許多聽了,便說:『這話生硬,誰能聽得下去呢?』……從此,祂的門徒中有許多人退去了,不再同祂往來。於是耶穌向那十二人說:『難道你們也願走嗎?』西滿伯多祿回答說:『主!唯祢有永生的話,我們去投奔誰呢?我們相信,而且已知道祢是天主的聖者。』」
  • 什麼是真理?
    耶穌就是真理。耶穌說: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」(若14:6)。為什麼耶穌是真理呢?因為耶穌建立的天主教會教導說,耶穌還說了許多其他為得救所必需的真理。如果您信耶穌,耶穌會派遣聖神進入您的心中,「當那一位真理之神來時,他要把你們引入一切真理」(若16:13)。
  • 既然我們只要聽天主的話生活,祂一定會把最好的賞給我們。那我們為什麼還要祈禱呢?
    聽天主的話生活,這時生活就是一篇美麗的祈禱,耶穌說:「派遣我來者與我在一起,他沒有留下我獨自一個,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」(若8:29);同樣地,在生活中分辨天主的旨意也是一種祈禱。話說回來,即使我們明知慈愛的天主一定會把最好的賞給我們,即使我們也知道耶穌說過:「你們的父,在你們求祂以前,已知道你們需要什麼」(瑪6:8),我們仍然須要祈禱。人是依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,人的本性分受了這個交談的能力──聽天主說話,也答覆祂──這就是祈禱。因此,祈禱也是一種天人本性的渴望,天主渴望人去渴望祂,當天主的渴望遇見人的渴望時,祈禱就發生了(參見天主教教理,2560;2565條)。也因此,我們向天主祈禱是如同父母和子女一家人坐下來談話聊天那麼自然。
  • 耶穌不是明明說:「你們願意什麼,求罷!必給你們成就」(若15:7);又說:「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;你們找,必要找著;你們敲,必要給你們開」(瑪7:7);耶穌也曾說過:「你們若因我的名向我求什麼,我必要踐行」(若14:4)。但是,為什麼我奉耶穌的名求,並沒有必然得到成就呢?難道耶穌言不踐行?
    以上引用的整節經文是:「你們如果住在我內,而我的話也存在你們內,如此,你們願意什麼,求罷!必給你們成就」。可見,「有求必得」要有一個先決條件,那就是「你們如果住在我內,而我的話也存在你們內」。什麼是「你們住在我內」呢?那就是「你們應存在我的愛內」(若15:9);什麼是「你們應存在我的愛內」呢?那就是「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,便存在我的愛內」(若15:10)。可見耶穌對我們「有求必應」的先決條件是「我們遵守耶穌的命令(旨意)」,正如若望一書五章14-15節所說的:「如果我們按祂的旨意求什麼,祂必俯聽我們。我們既然知道:我們不拘向祂祈求什麼,祂會俯聽我們,我們也知道向祂所祈求的,必要得到」。這裡也一樣,「有求必得」、「祂必俯聽」的前設是「按祂的旨意求」。因此,如果我們求而不得,那一定是我們沒有遵守耶穌的命令(旨意)生活,我們也沒有按祂的旨意求。
  • 天主無限仁慈,為什麼有地獄永遠的懲罰?
    天主無限仁慈,「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」(弟前二4)。然則,地獄永罰並不是天主把人推下去的,而是人自己「明知故犯」天主的法律──基督愛的誡命:人拒絕愛,拒絕天主,自己和天主的愛隔絕,這種情況就是地獄永火之苦。 吾主耶穌在瑪竇福音中,親口提起「地獄」、「火獄」、「陰府」、「火窟」、「永火」、「永罰」就有十三次之多;間接提到地獄現實的,也多達十七次。因此,地獄的實際,是耶穌親口啟示的真理。耶穌更明言:「出言干犯聖神的,在今世及來世,都不得赦免」(瑪十二32)。 厄則克耳十八章23-29節中,天主親自藉先知的口向我們宣示「惡人喪亡」的公正性:「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?──吾主上主的斷語──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?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,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,他豈能生存?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,因為他背信違約,犯了罪過,必要喪亡。你們或說:上主的作法不公平!以色列家族,請聽我說: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?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?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,因而喪亡,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。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,而遵行法律和正義,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。若以色列家族還說:吾主的作法不公平。以色列家族!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?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?」又說:「以色列家族,為何你們偏要喪亡?因為我不喜歡任何人喪亡──吾主上主的斷語──你們回心轉意吧!你們必得生存」(31-32節)! 總結地說,地獄是吾主耶穌親口啟示的真理,地獄是有的,地獄也不是空的。人下地獄,並不是天主把人推下去的;正相反,天主派遣祂的聖子天天從地獄門口捨命搶救人靈都唯恐不及。如果我們下地獄,那是我們明知故犯,干犯聖神──明明經歷天主的愛,卻又永遠拒絕去愛天主和愛近人。就這個意義看,下地獄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。因為,難道有人在經歷天主的大愛之後,不知以愛還愛,卻仍然硬著心腸,天主不許!
  • 主耶穌真實地臨在聖體聖血中嗎?
    耶穌在最後晚餐時,拿起餅來,祝福了,擘開遞給門徒說:「你們拿去吃吧!這是我的身體。」然後,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說:「你們都由其中喝吧!因為這是我的血……」(瑪二十六26-28)。耶穌並沒有說:「這象徵我的身體……這象徵我的血。」
  • 天主的話──聖經,會不會錯?
    聖經是天主這位原始神性作者默感人的作者,大部分先經過口講聖傳以後,才由人用手寫下來的,有些甚至是經過好幾個世紀陸續整理編輯補充而定為經典的。因為聖經是在天主的默感之下寫成的,自然能忠實地傳達天主的聖意,所以也不會錯。但是,由於聖經是透過人的作者寫出來的,而人是有限的受造物,他所表達的天主聖言,勢必受到人的限制,如用字遣詞、文化背景、寫作風格等個人限制。年代一久,後人對聖經字義的了解、文化背景的認識,自然會產生一些疑難,甚至有隱晦,或者不一致之處。 但是賴聖神的德能,為得救所必需之全部真理已經「一次而永遠」(猶3)地啟示給聖教會,但聖教會並不全部免除聖經上所出現的疑難,這是很自然的;聖教會更鼓勵吾人努力研究聖經,解除疑難。我們可以這麼想:天主允許祂的聖言對人存有一些疑難,正是要人在面對天主聖言時,更謙卑、更謹慎、更體認天主智慧的長闊高深,「因為我們現在所知道的,只是局部的;我們作先知所講的,也只是局部的;及至那圓滿的一來到,局部的就必要消逝」(格前13:9-10)。
  • 耶穌不孝聖母嗎?
    耶穌是真人,也是真天主。耶穌以真人的身分,是瑪利亞的親子,若瑟的義子,「來到納匝肋,屬他們管轄」(路二51)。真人耶穌約三十年間隱姓埋名(參路三23),跟義父若瑟作木工,是孝順的兒子:「耶穌在智慧和身量上,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,漸漸地增長」(路二52)。 但是,耶穌也是真天主,生母瑪利亞從天使領報,聖神降孕,胎成耶穌時,就知道她所懷的是天主的兒子。因此,聖母時時刻刻敬觀聖子耶穌:「瑪利亞卻把這一切事默存在自己心中,反覆思想」(路二19,51),聖母因此時刻等待耶穌顯示祂的天主性。耶穌十二齡聖殿講道,正是祂初次向父母親私下顯示天主性的時候。從「人性」的角度看,好像是不孝,從「天主性」的角度看,是大孝,因為「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?」(路二49) 因此,在迦納婚宴,耶穌不像平常稱呼聖母為「母親」,而稱她為「女人」時,聖母立刻察覺到耶穌正在以天主性的身分說話。而「母子連心」,聖母心裡知道耶穌雖然口裡這麼說「我的時刻尚未來到」,但是兒子既然已經以天主性的身分說話了,一定是因為她的催促,開始要顯示其天主性的神蹟了。也因此,在耶穌剛說完「我的時刻尚未來到」後,依照常理,聖母應該就此作罷了,但聖經卻緊接著記載:「祂的母親給僕役說:『祂無論吩咐你們什麼,你們就作什麼』」(若二5)。下來就發生變水為酒的神蹟。可見經過聖母──教會的母親──的轉求,竟然能夠催促天主提前施行第一個神蹟,提前實現天主在萬世之先所預訂好的救世計劃,這是很大的奧秘。
  • 宗教都是勸人為善,信什麼教都一樣,為什麼要信天主教呢?
    答:宗教不只是勸人為善,宗教的最高目的在於教導我們認識真理,分辨善惡, 宗教並不只是勸人為善而已,宗教的終極目的在於教導我們認識真理,因此。聖經中耶穌說:「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,就確是我的門徒,也會認識真理,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」(若8:31-32)。
  • 基督宗教是外來的宗教,基督宗教文化尤其受到西方希臘羅馬文化的影響。我們中華文化和基督宗教文化相遇,應該如何發展出本土化的基督宗教文化呢?
    耶穌基督是獨一無二的,因為耶穌基督是天主的獨生子:「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,使凡信祂的人不致滅亡,反而獲得永生」(若3:16)。這是前無古人,後無來者的大喜訊──「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這事」(希7:27)。再者,天主子「使自己空虛,取了奴僕的形體,與人相似,形狀也一見如人;他貶抑自己,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為此,天主極其舉揚他,賜給了他一個名字,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,致使上天、地上和地下的一切,一聽到耶穌的名字,無不屈膝叩拜;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,以光榮天主聖父」(裴2:7-11); 因此,十字架的救贖方式也是獨一無二的,其救贖果效,也是普世至公的──天上地下,一切唇舌,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。所以,宣講「耶穌基督是主」的「基督宗教」也是獨一無二,普世至公的。基督宗教不屬於東方,也不屬於西方;不屬於猶太文化(否則猶太人不會釘死耶穌),也不屬於希臘羅馬文化(否則羅馬世界不會迫害耶教三百年)。 然而,「聖言成了血肉,寄居在我們中間」(若1:14);「基督宗教」所到之處,一定會和她所寄居的「本土文化」發生互動:先與猶太文化,後希臘羅馬文化,繼而同日耳曼文化,再來和中華文化,亞洲文化,非洲文化,美洲文化,拉丁美洲文化… 發生互動──該捨棄的捨棄、該保留的保留、該提升的提升、該發揚光大的發揚光大,總要和基督信仰的信理和倫理訓導相稱(compatible),以建立具有基督宗教特色的「基督宗教文化」。因此,「基督宗教文化」不屬於這個或那個文化,也不是眾多文化中的一個,乃是寄居在世界各個本土文化之中,和各個本土文化互動相調之後,像酵母發酵一樣,吸收、淨化、提升了各個本土文化,並朝向一個理想中的「普世價值」前進。 比方說,各國文化都有奴隸,甚至連兩個世紀以前的基督宗教文化也不例外。但福音的精神──「人人都是天主的子女」,以及宗徒保祿對逃奴敖乃息摩的博愛態度「不再當一個奴隸,而是超過奴隸,作可愛的弟兄」(費16),卻像酵母一樣,在歷史中一波一波地由基督信徒帶頭發起可歌可泣的廢奴運動,終於逐漸廢除許多本土文化中的奴隸制度,而「人人生而平等」的理念也早已成為文明社會的普世價值。 還有,有些文化認為身心障礙的孩子是一種業障,前生造孽。但耶穌對胎生瞎子的福音態度:「也不是他犯了罪,也不是他的父母,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,在他身上顯揚出來」(若9:3),鼓舞了許多基督信徒發大願力,加倍疼惜這些孩子,改變世人偏見,視為「寶貝」,因為這些孩子需要以更多的愛去照顧關懷。不僅身心障礙人士,社會邊緣人、弱勢族群,也該一視同仁,不得歧視、虐待、剝削;甚至恩澤及於禽獸,要愛護動物。這些都是由「基督宗教」所催化,成為本地化的「基督宗教文化」,進而成為「普世價值」的例子。
  • 舊約和新約是什麼時候由聖教會認定為天主聖言──聖經的(定為正典canonization)?
    舊約是在公元九十年至一百年左右,由在雅莫尼亞(Jamnia)的辣彼根據猶太教歷代傳授的「口講聖傳」(Oral Tradition)的精神和內容,以及當時長期流傳並且被普遍默認的手寫羊皮卷,亦即「手寫聖經」(Written Scripture)的材料,編輯整理後,定為正經的。此「巴勒斯坦」正典共排列成二十四部,直到公元約二百年才全部定型。促成猶太人定經的主因是,那時耶路撒冷聖城被羅馬攻破(七十年),聖殿全毀,猶太司祭權威當局認為有必要將長期流傳且被普遍默認的天主的話「定為經典」,以保存信仰,方便流傳,並確保天主聖言的純淨,不被曲解篡改誤譯。 新約是在三百九十三年,在聖奧斯定所主持的北非伊波主教會議(Hippo Council)中,依據宗徒傳下來的「口講聖傳」的精神和內容,編輯整理當時在普世教會(catholic church)長期流傳,並普遍被默認為源自宗徒之書卷二十七部,定為新約正經;也同時承認前猶太教的辣彼所認定的舊約二十四部(基督宗教排列為三十九部)為正經,再加上七部猶太教所認為的「次經」(Deuterocanonicals)也定為「正經」,共為舊約正經四十六部,新約正經二十七部經卷。原來,這七部次經的希伯來原文失傳,只有希臘文譯本,故猶太教不認為是正經(Canon),但天主教會依「七十賢士希臘文譯本」的傳統,認為是正經。
  • 天主聖言(聖經)是怎麼來的?
    天主聖言(聖經)來自天主;是天主這位神性作者,在歷代默感人性作者們(先知),或口講、或手寫,託付給聖教會的訓導當局(magisterium)來認定、保存、解釋、教導、傳揚,代代傳授下來的。
  • 孔子說:「未知生,焉知死?」人活著,為什麼要為死後的永生操心呢?
    今生為來世的永生操心,其目的不只是為來世永遠的靈命前途操心,也是為了今生的快樂。不管什麼人,都是活在各種大大小小的希望之中的,因此,人對未來的希望愈大,對現在的快樂影響也愈大。死後升天堂得到永生的幸福快樂,是人在今生今世所能擁有的最大的希望;因此,生前為死後的永生預作準備,是立刻會使人現在就活得非常快樂的。

天主教的社會訓導

為了基督宗教信仰和今日文化的共同利益,教會與現代社會之間已開始了一種新形式的對話。這種新的經驗,使教會在呼籲發揮人道精神。 

 

1985年的主教會議曾這樣指出:「事實上,我們目睹當今世界到處都存在著愈演愈烈的飢餓、壓迫、不義和戰爭、苦難、恐怖主義及其他各式各樣的暴力。這一切都要求我們重新開展一次更為深刻的神學反省,以便根據福音的訓導詮釋這些現象。」主教會議得出的結論是:「我們必須進一步理解什麼是教會的社會訓導,以及又如何在人類日新月異的發展中實踐這種訓導。」因此,當今世界所面臨的緊迫問題,需要基督信徒認真加以研究並承擔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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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上,幾乎沒有什麼觀念像基督徒「人人皆兄弟」的理念那樣,在社會上發揮了如此重大的影響。這一理念是在舊約時代先知們的宣講過程中逐漸萌芽的,先知們視正義與憐憫為社會關係中的核心價值。人人皆兄弟與同情互助的理念則是從如下的信條中漸次發展而來的,即:每一個人都應得到我們的幫助,特別是窮人、外方人、寡婦、孤兒和受難者。在新約聖經中,正義與憐憫的觀念益形深刻、擴大,且益趨豐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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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解: 聖經故事-好心的撒瑪黎雅人(路加福音10:25-37)

仁愛和慈善成了社會關係的準則:不但要愛朋友和自己人,而且還要愛陌生人、敵人、迫害我們的人。愛,不受種族、社會地位、性別的侷限;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、作奴隸的或自由人,也不分男人或女人,因為你們在耶穌基督內都成為一體了(迦三28)。天主自身就是這種友愛的標準。所有的人都應該彼此相愛,正如天主愛他們一樣。耶穌教導我們說「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就應怎樣彼此相愛。」(若十三34)。

總而言之,聖經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。」(瑪25:40)受這段文字的歷史影響,其信念是:誰服務飢餓者、飢渴者、陌生者、赤身者、病者和入獄者,誰就是敬愛天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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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解: 耶穌為門徒洗腳,展現服務的愛德精神(若望福音13:1-20)

教會以其慈善事業和社會行動在社會上產生顯著的影響。這種行動的形式是多樣化的,如:個人獻身、急難救助、賑災,尤其是教會所創辦的機構,如:醫院、孤兒院、收容所、貧民學校等等。在開發中國家,這類社會福利事業具有重大的意義;即使在已開發國家,類似的事業同樣很有價值。

面對種種議題,人類社會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迫切需要希望。基督的福音是一酵母,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於人的良知之中,存在於任何追求真善美聖的集體文化意識之中。然而福音又超越文化,因此教會強調各宗教與文化間合作的重要性,其目的在於促成一個正義與和平的世界,為全人類帶來希望的曙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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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解: Sisters of the Good Shepherd are united with the people for the future of Myanmar緬甸的善牧修女會參與民主化運動,共同為緬甸人民的未來奮鬥

新聞連結:http://www.asianews.it/news-en/Sisters-of-the-Good-Shepherd-are-united-with-the-people-for-the-future-of-Myanmar-52301.html

 

編輯節錄自 卡里耶神父「重讀天主教的社會言訓導」 輔大神學叢書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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